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三农政策政策解读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2019-04-02来源:吉林日报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把推动发展农业产业作为本部门及全省农业部门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不断细化工作措施,不断强化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和专业优势,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与服务,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突出农业产业提升、产销对接、龙头带动、人才培养、技术服务,提升农业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为此,提出了11项重点任务。

解读:推进“三品一标”,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扶持贫困地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培训,尽量给贫困地区多分配名额。举办并组织贫困地区企业参加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和地理标志展览,宣传推介地方特色产业和品牌。加快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规模和效益。加快绿色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持续推进绿色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支持“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重点项目建设。在省级龙头企业评选中,对贫困地区符合标准要求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推荐晋升。2020年15个贫困县龙头企业总量规模实现新突破,农业产业化专项“因素法”分配时,对贫困县市资金分配增加5%的权重,促使龙头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和带户增收能力稳步增强。依托贫困地区特色资源禀赋,积极培育“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差异化发展的一村一品主导产业,推进贫困地区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在推荐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中,对贫困地区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推荐。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进行有效对接,通过落户、合作、共建等形式,在贫困地区创建原料基地、加工基地和销售平台,以“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等产业化模式,带动贫困地区农业经济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农业产业化产加销一体化项目,在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优先予以支持。

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促进贫困户就地就业增收。在争取并得到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项目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在国家贫困县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以种植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为扶持对象,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建设储藏窖、冷藏库和烘干房,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和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培育打造特色农业品牌,强化品牌带动。指导贫困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做好品牌规划,加强品牌宣传,鼓励拥有绿色认证企业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和有机农业基地。建立贫困地区特优农产品品牌名录,发布品牌权威索引,引导社会消费。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民致富形成合力。开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建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名录;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扶持力度,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合作社扩大经营规模,组建联合社。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边境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

图文来源网络 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脱贫攻坚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