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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农业执法队伍全面整合 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

2019-03-26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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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各地要全面整合农业执法队伍,彻底消除多头重复执法,理顺综合执法与日常监管的关系,明确层级职责分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此表示,在农业生产当中,农业综合执法是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一环。但由于多部门的分块管理,在以前的综合执法体系当中,各地方确实存在多头重复执法和职责不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也直接影响了执法效率,甚至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李国祥:在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虽然分部门管理可以达到监管服务的效果,但长期下来却形成了分头执法的模式。分头执法使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彻底地得到解决。比如农药,如果发现问题,需要农药相关的司局进行处理。同时,涉及到农药生产方面,又需要质量监管部门来管理,另外,因为农药属于工业生产,又需要农业农村部之外的部门进行管理。如果每一个部门都按照自己的职能和程序进行监管,那么毫无疑问,会影响执法进度,还会加重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一旦出现问题,各个部门之间还很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大家都不愿承担责任,就会让综合执法变成形式主义的重复检查。改革后,以前的分部门管理变成相关部门统一来协调,成立一个综合性的执法大队,执法效果就会好很多,而且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节约了执法成本。

  消除多头重复执法,成立综合执法大队,这样的改革彻底解决了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李国祥表示,如果执法大队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农民将成为此次改革最大的受益者。

  李国祥:如果执法大队能真正发挥作用,那么农民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首先,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会购买很多农业物资。农业综合执法的效率越高,就越能保障农民买到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优质农资产品,这样农民就会直接受益。其次,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在水库里养鱼,养鱼的农民以前面对的会是不同的执法主体,每个执法主体按照不同的标准在水库执法,有的部门要求农民把网箱养鱼撤掉,有的部门又不要求撤掉,有的部门只要求撤掉一部分,这就让农民没有办法执行。改革后,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解决。但是,政策制定的再好,最后都要靠法制进行维护和推动,让农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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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业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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