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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2019-02-20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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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2018,我市共计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23.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36.857万元(含报废更新补贴29.85万元),市级资金592.39万元,县级资金594.832万元,带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6135.96万元,受益主体1604户,补贴机具2605台(套),设施设备1531套。联合财政部门制订印发了《宁波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印发了《宁波市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实施意见规定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新产品补贴试点、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根据优先保证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农业主导产业关键环节机械装备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原则,确定中央资金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0小类66品目,在上年的51个品目的基础上,增加了15个,基本实现了应补尽补。积极向农机化司争取,开展中央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拟开展设施大棚、履带式自走捡拾压捆机、田间运输机3个品目补贴试点工作,继续实施无人植保飞机应用试点工作。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实施监管。推广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购机者通过手机就可申领补贴,并可对补贴申请的办理进度进行实时查询,使除必要的现场核机验机外的申报工作,都可预先在网上完成,进一步落实“最多跑一次”,减少等待时间。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贯彻执行《宁波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保持严管、严打的高压态势。加强违规处理及黑名单数据库应用,促进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的省际联查联动,已封闭7个在其他省(市)有涉嫌违规经营活动企业的补贴产品。继续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教育,邀请时任农业局纪检组长金志国同志宣讲监察法,作廉政教育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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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机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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