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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补齐城镇贫困群众脱贫短板

2019-01-30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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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天刚蒙蒙亮,家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的杨玉妹就穿上工作服,推上保洁车,开始了一天的环卫工作。杨玉妹丧偶、失独,又患有慢性病,工作有些辛苦,但她很满足:“多亏了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和社区帮扶干部的关爱,才让我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江西有60.98万城镇贫困人口像杨玉妹一样,感受着脱贫解困政策的温暖。“近年来,江西城镇贫困群众生活明显改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但城镇贫困群众各项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江西省民政厅厅长刘金接说。

  2018年3月6日,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由此,一张由“基本生活保障、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救助、社会保险、住房安全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各类资源帮扶”等构成的脱贫解困网在江西迅速编织。

  经过调查摸底,江西根据城市贫困人口特点,将原有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列为帮扶对象,提高保障标准、强化保障措施。同时,针对因病致困致贫等现象,将实际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的支出型贫困群众纳入帮扶对象,由财政出资按一定标准助其购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致贫原因千差万别,要想引导群众脱贫致富,找准病因很关键。江西分类识别,量身定制,建立了精准识别对象、精准动态调整、精准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虽然被纳入低保,但只是基本保障,离小康还有很大距离。”家住新余市分宜县的郭水生告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去年年底,他参加了县里组织的创业培训,正准备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了创业指导和税费减免这些优惠扶持政策,争取今年就把‘低保’的帽子摘了”。

  幸福来自一件件暖心窝的民生实事,政策的春风吹拂着一个个城镇贫困家庭。2018年,江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580元,补差水平提高到人均每月380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755元。城镇散居孤儿和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均每月800元和1200元。截至2018年11月底,资助34.6万名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9.6万名贫困群众购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江西省委书记刘奇说:“我们始终把加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坚决补齐这块‘短板’,扫除全面小康‘短板’,下大力解决他们在就业创业、医疗、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打通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确保2020年全省城镇贫困群众整体脱贫解困,让城乡贫困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把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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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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