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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颁发全省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

2018-12-20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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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12月19日,四川省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颁发仪式在广汉市举行,标志着四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式拥有了自己的、合法统一的“身份证”,获得了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

  会议指出,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集体家底,明确集体成员边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了制度保证。随着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登记的要求也愈加迫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予其应有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是发挥集体功能定位,引领成员共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广汉市作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38年前在全国率先摘下人民公社的牌子,发端于广汉金鱼公社分组作业生产责任制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开始于广汉向阳公社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改革,均为推动整个农村改革作出了积极的实践探索;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选择在广汉颁发全省第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既是给四川发端于广汉市的农村改革树立一个里程碑,也是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一个新的历史起点。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要对标国家、省有关要求,推动改革“保质”。抓住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依法合规确认集体成员身份、量化股份落实权利、进行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等几个关键环节,规范程序操作,确保农民参与、农民认可,严把工作质量;二要紧盯完成时间节点,推动改革“提速”。全省清产核资工作于2019年6月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第三批国家试点县于2019年10月基本完成,明年将省级试点县增至130个,力争于2020年底完成改革;三要着眼改革成果运用,推动改革“增效”。一方面要着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探索通过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资产盘活型、联合发展型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机制,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确权赋能,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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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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