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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农产品知名公共品牌亟待机制保障

2018-12-05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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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俗地讲,是指在特定区域内,企业、农户等相关主体共同拥有,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像阳澄湖大闸蟹、烟台苹果、赣南脐橙等。由于区域公用品牌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导致“傍名牌”的现象屡屡发生。

  以阳澄湖大闸蟹为例,近年来,阳澄湖大闸蟹在网上的销售十分火爆,但是一些不良网店用外地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赚取更高利润,各种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的现象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其实,被冒用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远不止阳澄湖大闸蟹一家。农产品公用品牌被冒用滥用,也暴露了公用品牌的保护困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市场与贸易研究室主任李国祥指出,保护知名品牌要靠行业自律,更需法律和机制保障。

  李国祥:在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或区域公用品牌经常被滥用。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首先农民或其他生产者对品牌使用的合法性意识非常淡薄。有些农民自己生产农产品,贴上别人的品牌,认为这是无所谓的、不违法的事情。第二,法律严重缺位。公用品牌被冒用将会受到何种处罚,没有相应的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造成执法难度大。第三,我国农产品市场整体监管难度比较大,农贸市场或批发市场客户和经营者都非常多,监管难度非常大。此外,公用品牌被冒用还与追责体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制度没有建立健全有关。

  放任这种情况,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育,特别是走质量兴农的道路非常不利。所以,将来要加强立法,根据法律加强保护,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更好保护公用品牌所有者的权益。

  当然,对于一般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确实需要加强教育,让农民树立起品牌使用和品牌保护的意识。改变农民的观念,培养农民的意识,就要靠教育,靠普及,注重自己农产品品牌的培育、保护。教育不仅仅是开个培训班,也包括媒体教育,法律处罚的现场警示教育,这样慢慢地把农民的观念转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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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农产品公共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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