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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期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2018-08-09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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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质安(技)〔2018〕272号

关于举办首期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

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站)、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站),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研教学单位,各优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及相关农业技术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农产品因品种、因质量、因市场和因消费需求进行科学包装标识,全面提升低碳环保、绿色优质、经济实用农产品包装标识应用水平,着力提高农产品市场消费认知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加快推动农产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构建各自独具特色的促进性技术贸易措施,我中心拟于9-11月举办3-5期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将首期专题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产品国内外贸易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

(二)农产品包装标识现状、发展趋势与实现路径解析;

(三)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内涵与外延及实现路径解析;

(四)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趋势与消费选择取向研判分析;

(五)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性贸易措施经验分享。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10日报到,11-12日培训,13日返程。培训地点: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电话:0574-89118888)。

三、培训会务事宜

(一)本次培训每人收培训费1980元(含教材、场地、专家授课和证书制作等费用)。培训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于8月25日前将培训费汇入指定账户,汇款附言请备注: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培训+宁波+姓名,请学员及时反馈开具发票的信息,发票在培训班上统一领取。收款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银行账号:11050601040009940。

(二)托请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优质农产品开发)工作机构统筹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至codexchinamoa@126.com。受培训场地条件限制,为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学员控制在250人以内,按培训报名时间顺序优先确定。如有住房、用餐等特别需求,请在报名回执中加以说明。培训班通知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agri.cn/)下载。

联系人:技术贸易措施处高芳;联系电话010-59198571,17710064526;传真:010-59198571。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四)本次专题培训班相关会务事宜委托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宁波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代为统筹和协办。培训班有关后勤服务事宜,也可与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朱勇同志联系,联系电话18606699809。

(五)已报名参加我中心原计划于7月中旬在青岛举办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培训班”的学员,原报名有效,直接作为本次培训班的学员。

(六)本次培训经考核合格,我中心将统一颁发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证书。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通知下载:关于举办首期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代章)

2018年8月8日

附件

首期全国农产品包装标识与技术贸易措施提升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手机

抵达   日期

返回   日期

是否   合住

抵达当日

是否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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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

税号

开票金额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标间(双人住)550元/天,大床房(单人住)350元/天。因宾馆大床房有限,难以满足需要,将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请予谅解。


抄送:宁波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宁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总站(宁波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宁波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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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enxinxin] 标签: 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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