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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临泉县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方案出台,每亩最高补贴600元!

2018-08-01来源:土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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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6月29日,安徽临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方案指出凡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实际实施项目达“一村一品”标准,每千亩带动贫困户原则上不少于7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8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6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临泉县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

临政办〔2018〕28号

关于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的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庐产业园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特色种养业项目实施,加速特色种养业发展,增强带贫能力,促进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现就支持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建设制定以下方案。

一、关于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达标项目

(一)支持发展产业类别和达标标准

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大棚和露天蔬菜(突出发展葱、蒜、姜、芥菜),中药材,薄壳山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果木、花卉等产业。经营主体围绕市场需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选定其中一项原则上连片实施。达标标准为:

蔬菜:种植蔬菜大棚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15%以上;或露天蔬菜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30%以上。

中药材: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0.8亩以上。

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种植1亩以上。

果木、花卉:培育面积占全村耕地总面积的25%以上,或全村人均果园1亩以上、花卉0.8亩以上。

(二)支持政策

凡经营主体在贫困村实际实施项目达“一村一品”标准,每千亩带动贫困户原则上不少于7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8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6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

“一村一品”项目区域如需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可由县政府投资公司实施,受益主体根据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分5年每年按3%的比例向村集体和贫困户进行保底分红。

多个经营主体可抱团实施“一村一品”。经营主体也可抱团贫困户,充分利用小额信贷等政策,推进实施“一村一品”。

经营主体支付就业贫困人员工资奖补按县脱贫攻坚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关于支持非贫困村等特色种养业项目

(一)支持发展产业类别同贫困村“一村一品”类别。

(二)支持政策

凡经营主体在非贫困村等发展特色种养业,实施面积不低于300亩,带动贫困户就业不少于20人,且贫困人员年务工收入不低于2000元/人的,新增实际流转土地价格的40%由县财政奖补,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从2018年起连续奖补暂定3年。其他支持政策同支持贫困村“一村一品”达标项目(不含县政府投资公司投资)。

“一村一品”达标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政策。

三、关于奖补资金拨付

严格履行主体申请,村公示,村申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向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申报,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等程序后,由县特色种养业领导小组研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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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jiang] 标签: 一村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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