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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揭开洋垃圾跨国旅行的潜在利益链

2015-11-11来源::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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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洋垃圾”就是来自国外的废弃物。但这种理解失之偏颇,在资源回收产业发达的今天,垃圾不等同于废物。许多国家都重视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资源需求量与日俱增的发展中大国,每年都会从国外进口大量的可回收废物,从中获取各种资源。我们对洋垃圾的抵制,主要是反对进口未经分类、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生活垃圾,同时反对以原始方式处理进口废物并造成污染的做法。

电子垃圾(E-Waste)在洋垃圾中比重很大,堪称信息革命光辉中的阴暗面。电子工业是世界上最大和发展最迅速的制造工业,高速增长的后果就是产品的快速更新和废弃,读者朋友如果不信,可以细数“那些年我们一起用过的手机”。

2010年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印尼巴厘岛会议上称,美国以每年300万吨的产量成为最大的电子垃圾生产国,中国以230万吨位居次席。全球的电子垃圾总量更为惊人,有韩国学者在2012年估计,当今世界每年要产生5000万吨的电子垃圾。

由于电子垃圾富含贵重金属,吸引着众多淘金者前来回收。走私洋垃圾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并形成了严密的利益链。

2007~2011年,香港垃圾进口(上图)和出口(下图)柱状图。香港是重要的洋垃圾中转口岸。从进口数据上看,美国、日本是洋垃圾最大的两个源头;从出口数据上看,绝大多数洋垃圾流入中国大陆。

欧洲每年扔掉一亿部手机

洋垃圾的两个主要源头是美国和欧洲。拿电子垃圾来说,美国环保署网站称,美国每年丢弃3000多万台电脑,欧洲则要丢弃1亿部旧手机。2002年,美国西海岸的两个环保组织——“巴塞尔行动网络”和“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联合撰写了长篇报告《出口危害——流向亚洲的高科技废物》。报告直言不讳:在美国,每年废弃的电脑和电视机等电子垃圾约有50%至80%被出口,这种出口是因为亚洲拥有廉价的劳动力和缺乏相应的环保标准,还因为出口在美国仍然是合法的;与“环境公正”的原则相违背,美国不仅不禁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有毒电子废物,还在实践中促进它们的出口。

在很多发达国家的垃圾出口商看来,发展中国家进口、回收发达国家的垃圾是“双赢”。发展中国家获得便宜的资源,发达国家的出口商则赚到钱,本国环境也得到了保护。但这种所谓“公平交易”其实常有猫腻,以英国为例,英国政府对垃圾回收和处理的环境影响盯得很紧,强制企业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所以不少英国企业为了省钱,很乐意把垃圾偷偷“销往”中国、印度和非洲。英国官员向媒体透露,向中国出口垃圾的英国公司可以两头拿钱:英国地方政府要向这些垃圾处理公司支付每吨垃圾35英镑的补贴,垃圾公司还能从中国进口商那里获得每吨100英镑的收入。

由于中国在与英国贸易中经常处于顺差地位,所以很多中国货船在英国卸货后要空船而回,这个契机被英国垃圾出口商利用上了。2007年1月,时任英国环境大臣的本˙布拉德肖宣称:“货船装满垃圾回到中国是常有的事。否则,那些货船就只能空着回去了。”满载垃圾的集装箱货船启航后,就开往中国。

这么多电池,您用过几种?

我国分拣成本是欧盟十分之一

国内进口商的利润,主要来自对入境垃圾分拣销售后的获利。今年4月,在苏州市宣判的一起走私进口垃圾案中,涉及从欧美等地走私入境的洋垃圾高达2600吨,其中细节揭示了利益所在:垃圾到岸价每吨140美元,加上进口税款等费用,成本在每吨1000至1100元人民币。从中分拣出的废纸,其市场售价在每吨2000元人民币左右,分拣出的牛奶瓶、矿泉水瓶等塑料制品,市价为每吨7000至10000元人民币,分拣出的铝制易拉罐则是每吨4000元人民币左右,将剩余不可利用的垃圾(约占总量8%左右)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去处理,每吨要给60元人民币。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国内进口商购买境外未分拣的城市垃圾的原因:成本。国内分拣成本只相当于国外分拣成本的1/10——国内分拣工月工资一般是2000元人民币,而欧盟分拣工人月工资为2000欧元左右。

国内的一些非正规打工人员拿着廉价工资,在恶劣的环境中干活,以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从洋垃圾中回收资源。进口商再将回收的资源卖掉,一条清晰的进口、加工、销售链条就此完成一个流程。

这条利益链运转的结果,是一小部分人赚得盆满钵满,但更多的人却丢掉了健康、生命和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和非洲一些国家由于露天燃烧塑料废物、接触有毒焊料、向河流中排放酸性物质等行为,污染了环境,工人健康也受到损害。

印度班加罗尔的一处电子垃圾收购站

法国废旧航母被撵回家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在保护本国环境方面的立法越来越严,各国处理危废垃圾的代价越来越高,向发展中国家“倾倒”危废料的现象便越来越多。1989年3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世界环境保护会议,通过了《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92年5月正式生效,中国于1990年3月在公约上签字。

巴塞尔公约要求各国用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尽力就地储存和处理。公约明确规定:如出于环保考虑确有必要越境转移废料,出口危险废料的国家必须事先向进口国和有关国家通报废料的数量及性质;越境转移危险废料时,出口国必须持有进口国政府的书面批准书。

公约还呼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通过技术转让、交流情报和培训技术人员等多种途径,在处理危废料领域中加强国际合作。1994年的《巴塞尔公约修正案》更严格,禁止以任何理由(包括回收处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废物。我国于2001年5月1日签字。

巴塞尔公约具有国际法的效力,本应成为各国限制有害废弃物出境的屏障,可是事实上这一国际公约的效力有限。客观上,这是由于巴塞尔公约自诞生之日起就不符合世贸组织一些条款,让其威力受损。主观上,执法不严等原因也造成了公约失效,例如洋垃圾走私到中国,就经常是通过对“洋垃圾”进行瞒报、伪报入关的。

此外,在进入我国的洋垃圾中,不仅有发达国家输入的垃圾,还有来自越南等发展中国家的垃圾。

除了联合国,绿色和平等国际组织在抵制洋垃圾进口、唤醒公众环保意识方面的作用也不可低估。2006年初,在印度拒绝法国退役航母入境事件中,绿色和平和其他环保组织以危害拆船工人健康、污染环境为由,数月中一直在施加影响,最终使得“克里孟梭号”航母返回法国。2008年6月,绿色和平的活跃分子冒险爬上香港葵涌货柜码头的“YM Success号”集装箱船,并一直留守,截停了这艘来自美国、装有电子垃圾、打算借香港法规漏洞而辗转运往内地的巨轮。

印度新德里,一个男孩在收购旧电脑显示器(CRT)。

美国未加入《巴塞尔公约》

近些年,在中国、印度、印尼、巴西和非洲等地查获洋垃圾的报道,凸显了发展中国家清除洋垃圾非法进口的决心。但是仅靠发展中国家自身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大部分洋垃圾的源头,发达国家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时至今日,美国仍然不是《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在禁止对发展中国家输出垃圾方面,美国一直被环保人士指责态度消极。近年来,美国也开始采取一些行动,避免美国电子垃圾对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造成污染。2006年,美环保署制定了一个名为“负责任的回收”(R2)的约束力宽泛的规范;2010年4月,美国环保团体“巴塞尔行动网络”发布了一套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标准“e-Stewards”和相关的认证程序,这个严格的认证标准得到了美国环保署的承认;从2011年开始,美国国会对《电子产品责任性回收法案》进行讨论,旨在限制电子垃圾出口从而促进国内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卑诗省),当地居民在电子垃圾“回收日”那天,可以把废旧电器交给有资质的运输机构,或者自行将垃圾送到省内约130个固定垃圾回收点。一个名为“电子垃圾管理”的项目统领着整个回收流程,而支撑该项目的部分资金来自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需要缴纳数量不等的“环境处理费”,支持电子产品生产商和零售商回收垃圾。

欧盟给成员国定回收指标

2012年8月,欧盟出台了电子垃圾整治新方案,将回收任务平摊到各成员国,希望各国在2016年前完成45%的回收指标。电子垃圾回收在欧洲形成了产生、运输、回收、处理到深加工成金属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形成了循环闭合的产业链。

位于比利时的优美科集团(UMICORE)电子垃圾处理厂,是全球最大的废弃物金属及贵金属提取企业,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对来自世界各地的废旧手机、电子线路板甚至汽车等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高效回收,保护了环境,也创造了很好的经济效益。2012年5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在比利时访问时,还考察了这家工厂。

在我国,国家发改委2003年12月确定了浙江省、青岛市为国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省市。但在法律层面,尽管早已出台了《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和《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十多部固废污染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对垃圾流向的规范还较少,这无疑为“洋垃圾”入境留下漏洞。

2012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财政部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这是国家的专项政府性基金,意义重大。

原标题:一起揭开洋垃圾跨国旅行的潜在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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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aoxiaoou] 标签: 洋垃圾 跨国旅行 潜在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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