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新闻速递综合时讯

北京规定传统村落不得随意添加仿古建筑

2015-07-06来源:京华时报
分享到: 更多

日前,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委、市农委下发《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指导意见》,用于传统村落民居维修、改建等活动中参照执行。其中规定,传统村落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作品,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据悉,此次指导意见,适用于国家和北京市认定的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但未纳入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畴的传统村落和民居院落。保护对象包括传统村落中的传统居住建筑、集中休闲场所和传统街道格局等。

同时,该指导意见要求,鼓励改善基础设施,改造当地的市政、消防设施。不过,在保护范围内必要的新建筑如配电室、公用设施须以周边建筑外观为基调,不得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作品,如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破坏历史真实性。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宝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cuiyongxin] 标签: 村落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