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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互联网+金融”,而不要“金融+互联网”!

2015-04-08 作者:林永青 来源:连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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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互联网+

《政府工作报告》的“总理营销”,朝夕之间,让“互联网+”成了今年“两会”的最热词汇。什么是“互联网+”?简单说就是“互联网+产业”的“传统产业互联网化”+“跨界创新”。

“互联网+”战略对于中国经济发展尤其重要——其一、“互联网+”推动知识创新和知识跨界。创新的实质就是知识创新。例如,“可持续发展”的实质,就是让经济发展消耗“更多的知识、更少的能源”;跨界的实质是知识跨界。知识创新了,产业边界也被重新定义。产业的边界就是知识的边界,跨界的成果正是让边界消失。其二、“互联网+”就是所有产业的“互联网化”。不少中国传统产业尚处在信息化甚至工业化水平低下的阶段。2008年,国务院主管工业的“工业与信息化部”正是在原有“信息产业部”与几个工业管理部门合并后组建的,正可以体现中国政府对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决心;而今天更上层楼的“互联网化”,正可以倒逼传统产业“更充分的工业化”和“更普遍的信息化”,从而迈向跨越式发展。

价值中国会联席会长张晓峰博士归纳了“互联网+”的六大特征:跨界融合、创新驱动、结构重塑、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传媒”……

“互联网+”战略触角延伸,在于对所有产业的深度渗透,将线下与线上高度融合,不是互相排挤的零和游戏。推动产业升级与创新,才是“互联网+”的真正未来所在。

何为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这是中国人的一大创造。有创新的动因,也有互联网产业整体逆袭的决绝。欧美产业界比较接近的词汇是“众融”(crowdfunding)——“众融”一词仅狭义地指向股权、债权、或捐赚的投融资行为,当然也是大众化的和社会化的;而“互联网金融”除了包括众融所涉及的投融资领域,还包括了网络征信、在线支付、网络银行、网络货币等生态互补的所有“互联网化”了的金融服务或金融产品。

在讨论过“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之后,你也将“惊奇”地发现“互联网金融”完全吻合“互联网+金融”的战略。“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实践,甚至早于“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也是最为成熟、最为普及的“互联网+产业”的创新努力。(下文对

“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金融”不作区分)

何为“互联网金融”?“无对照,不洞察”,“互联网金融”概念的中国提出者们,特意将“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做了区分,虽然初衷肯定是新兴的互联网阶层为抢夺竞争话语权所为。

谓“金融互联网”,还残留着些许工具论的“传统”视角,意指利用互联网手段(包括大数据等信息手段),来提升金融业的整体效率。“金融互联网”事实上并没有摒弃中介,而是部分地赶走了(传统的)金融中介,迎来了互联网这个新中介。在“传统”的金融互联网眼中,互联网仍是一个工具或渠道,至多是较重要的策略性工具或渠道。——何为“传统”?传统就是“人云亦云、却不知所云”的东西。

相反地,如果将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的金融行为都定义成“互联网金融”,那么“互联网金融”就是个伪命题!——互联网金融有很多关键词,比如高效易用、信息透明、去中心化、资本民主化等等。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个最重要的词,我愿意说是P2P,及其所代表的对等网络。P2P这一“大众行为”衍生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所有特征:人性化与价值正义、连接一切、充分跨界、生态开放……

因研究信息不对称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斯蒂格利茨教授认为,传统金融体系的先天性结构缺陷是:集中式的金融服务与分散化的金融需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天然矛盾。

Bank 3.0》的作者Brett

King2013年获评美国《银行家》杂志“十大金融创新人物”:“传统银行业最常见的盈利模式,其实质都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对货款人的惩罚性措施:货币当然有时间价值,银行当然可以收取利息;但由于对资金的垄断而多收的利息部分,其实质就是一种罚款,因为你缺少资金来源的信息”。他希望使用互联网和大数据,让消费者更加“聪明”,发展出正向双赢的盈利模式,而非银行对消费者的“惩罚”。他强调:“未来的银行就在你的手机里;而且,由于贷款来自于个人而非某个金融机构,未来银行的利率定价权,也就不在商业银行手中,而在每个人手中。”

“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背后代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世界观。那么,具体而言,为什么我们要“互联网+金融”,而不要“金融+互联网”?——

首先,是金融主权的宣示。互联网金融的P2P实质是去机构化,也是去中介化。今天所有的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是拿你我的钱在玩,实质上它们都是中介机构。而互联网金融的目标是,“让金融资本的最终所有者,自己来运作金融”。只有去中介化,才能还权于金融所有者,才能最终消弥当前金融体系下的信息不对称!——谁有资本,谁来投资;谁有信息,谁来投资。

我们再往前走一步:“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互联网”的超越,背后还有一项潜伏的经济学——信息(知识)还是资本,将成为最重大的经济要素?未来学家托夫勒认定,一直到20世纪后期,人类的权力来源才真正开始体现从暴力到金钱、再到知识的深刻迁移。最确切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得,最深刻的知识也必然是个人化的,你可以决定你的金融主权!

其次,互联网金融天生就是网络化,因而也是生态化的。金融服务的供需双方,天然就在金融网络中共生共存,而不象“传统”金融机构所做的那样,用户或者渠道只是商家的赚钱对象或者营销工具。只有真正找到了服务利润的平衡点,生态网络才能持续存在和发展。

“商业生态系统”概念提出人Marco

Iansiti教授,从生物界对应物类推出来:“商业生态系统中关键概念,即‘共享价值’。生态中的关键企业(keystones),恰当地运用生态网络,通过推动系统的价值流,就能够提高系统稳定性与生产力潜力。同时能够控制应该为自身创造的价值流量,以及也给网络系统中其他成员带来更多价值。”

第三,大规模的专业化。有人说,“互联网金融降低了专业门槛,因此大众容易参与”,也因此质疑互联网金融的“去专业化”。——我不同意这种观点!互联网的确在诸多领域中导致了表面上“大规模的业余化”,但“此业余不等于彼业余”——互联网时代,全社会专业水准其实在水涨船高;而且企业组织的边界被打破,大量“业余”投资人只是不以投资为职业而已,不代表这些投资人的专业能力是“业余”的。

拜互联网所赐,知识社会加速到来。克莱·舍基在《认知盈余》中引用美国大学委员会的统计:“西方中产阶段面临的新问题是:受到的教育早就过剩了!1940年起,25~29岁完成4年或超过4年大学学业的人口,比例翻了4番。尽管多数学生倾向于取得比如工程、商业、通讯等能尽快谋生的学位,但可以看到大学课程中选修课占了一半,而且更多的盈余教育是由互联网带来的。”——在全社会“认知盈余”的大背景下,“大规模业余化”更好的诠释,其实是“大规模的专业化”。

最后,从金融到互联网金融,不会变的是什么?只有一个词,风险控制。无论是P2P的借贷,还是P2P的股权融资,“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还被称为“金融”,关键仍然是对于“风险”的控制,以及在风险可控范围内的投资回报预期。

当然,一个行业的成长和成熟,除了自律还需要他律,因此行业自律和政府监管都显得十分必要(参见本期文章《互联网金融的7个公式》)。政府在制订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条例时,最需要考虑一个金融监管尺度的平衡点:对创新创业环境的鼓励

VS 对行业整体风险的监控。(参见本期文章《全局股权众融》)

结语

为了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美国人民豁出去了!——本文结稿时,正赶上326日美国SEC(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了《JOBS法案》的《众融A+修正案》,业界人士惊呼此里程碑式的修正案将永远改变美国的金融业!2014年底,当所有众融业先锋人物都在为美国SEC没有出台《A修改案》而惋惜的时候,2015年开春,他们却惊喜地收获了更为开放的《A+修正案》高调推出!

新修正案的开放尺度之大,我称其为“5个取消”:1、取消了众融投资人资质的审核限制;即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众融投资。2、取消了众融项目只能面向个别人“私募”的限制,而转向可以针对大众进行“公募”。3、取消了单个项目的融资额上限;设想一个场景:最高5千万美元的投资,完全可以使一个创业项目顷刻间变成一场面向公众的小型IPO!。4、取消了单个众融投资人的投资总额的上限;当然,“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5、取消了投资项目不能进行媒体广告等公共宣传、公共传播的限制。——美国政府颁布的法规,从来都是全球战略导向;相信其它主要经济体将立刻跟进修改各自法规,否则全世界的优秀项目、人才和资金都将大量涌向美国!

本期《腾云》“互联网+金融”专刊的选文标准,有国内国际的监管条例的评价,有国内国际相关领域的成功案例(参见《Prodigy

Network改变房产投资》),有金融大数据等方法论的分享(参见《当金融遇上大数据》),也有互联网金融的前沿思考(参见《支付产业的创新者Ripple》、《2020年的金融技术展望:银行的虚拟化》)。比如,金融体制的改革、比如货币私有化的讨论、比如业界领军企业的经验教训等等。这些思考背后,不仅仅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实践,也涵盖了经济学、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的创新方向。

世界银行在2013年出版了一份《发展中国家的众融潜力》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推荐序作者是著名企业家、美国在线创始人及革命基金创始人Steve

Case,他热情洋溢地将“众融”(欧美版互联网金融)称为“The Rise of The

Rest”——“众融,是其它一切美好事物兴起的引擎!”

幸运还是不幸,中国“传统”的金融服务业并不发达、更不完善;反而使“互联网+金融”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一次巨大的历史机遇,无论从服务于创新创业的经济增长动力,还是从以更先进的金融模式服务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后发优势而言,都是如此。

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希勒劝诫我们:所有的《金融新秩序》都是为了实现一个更良善的社会!互联网+金融,将要改变的不只是金融行业,而是也将通过改善总体经济的动力基础,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公平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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