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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观察——让以船为家的渔民上岸安居

2014-12-07 作者:赵兴武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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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解决渔民上岸问题调查

  编者按:以船为家的渔民,无房无田无养殖水面,绝大多数收入低且不稳定,社会保障不完善,有些甚至连户籍都没有,是困难群体中的困难群体。《新农村》周刊曾于2013年1月27日刊发报道——《300多漂泊渔民何时能上岸?》,反映了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王家坝镇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情况。解决渔民“上岸”安居问题,成为安徽省议事日程上的重大民生课题。这项工作进展如何?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前不久,农业部渔业局组织队伍,赴安徽省进行调研。

  极目远眺,在长江中下游安徽省安庆市到马鞍山市江段,再也见不到漂泊在江面的渔民没法上岸的情形了。

  芜湖江段渔民孙银文上岸后,在港务局找了份坑道工的工作,每月有2000元收入。他家和堂哥孙银国家一样,都分到了安置住房。安徽省委副书记李锦斌说:“为解决渔民上岸的后顾之忧,安徽构筑起渔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加快渔民上岸安居的同时,加强民生政策落实,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雪中送炭,落实渔民户籍、子女上学、医保、低保、养老、生活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并确保今年年底前落实到位。”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漂泊,没有户口,没有社保,没法上学,很难就医……这是长期以船为家的渔民艰难生活写照。这是—个特殊困难群体,在安徽省表现尤为突出。安徽跨长江、淮河中下游,是内陆水产大省、水面大省。全省渔民70多万人,其中从事天然捕捞的渔民3万户,拥有渔船5.7万艘。全省有以船为家渔民22058户、7.3万人,主要分布于长江、淮河流域。截至目前,需要上岸安居的22058户渔民,相关工程已开工18529户,开工率84%;完成安置12397户,安置率达56.2%,实现了良好开局。

  由易到难,逐步解决,安徽省在2年前就开始通过救助和安置措施,在淮河两岸首先解决一部分以船为家的渔民上岸生产生活问题。就在此时,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予以扶持和指导。

  2013年,住建部、发改委、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其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徽省及时跟进,出台具体实施政策和办法,实行地市政府负责,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督促指导,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和解困工作开始加速。

  渔民上岸问题,过去就长期存在,但限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条件,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快速发展的今天,解决渔民上岸问题的物质基础和制度条件已经具备。

  但即便如此,如果没有组织保障,没有“一把手”的重视,渔民上岸问题依然会纠结很久。“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安徽省推进解决渔民上岸问题,全部是地市县“一把手”坐镇。安庆市市委书记虞爱华担任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长。马鞍山市委书记张晓麟深入渔村,登上渔民居家船,进入渔民安置点现场,实地听取渔民群众意见,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推进工程实施。

  政策落实到位,“1+6”模式统筹解决难题

  循着困难而去,循着问题而去,解决问题就有了针对性。针对这些渔民的特殊实际,安徽省在多次专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1+6”的政策框架体系,一揽子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困难。中央财政补助一点,地方各级财政支持一点,渔民自筹一点,“三个一点”共同解决渔民上岸安居的资金问题,消除渔民上岸的后顾之忧,使渔民愿意上岸、能够上岸。

  “1+6”政策框架体系,“1”是啥?是以解决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定居问题为重点。“6”是啥?是统筹推进渔民户籍、就业、教育、医保、低保、养老及生活困难救助等六个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

  统筹协调,保证渔民上岸安居乐业。芜湖市对上岸渔民实行统筹管理,保障渔民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权利。滁州市将579户困难渔民纳入城乡低保,将918户渔民纳入扶贫对象。淮南市多方筹集补贴资金,目前全市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占应保人数的90%。池州市引导各县区在渔民集中、靠近县城集镇的区域,建设各类中小型水产品专业市场、将渔民上岸与发展乡村旅游、水产品加工养殖等有机结合。

  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安徽省在中央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新建(购)房户每户补助2万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无房户、危房户予以户均1.05万元综合补助,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目前,中央41365万元专项投资及省级补助资金23161万元全部下达到有关市、县。各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芜湖市不仅配套建房补助资金,还由财政出资对住家船进行赎买和拆解,全市渔民上岸安居工程项目总投资3251万元。

  配套落实相关民生政策。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户籍问题是“水上漂”渔民的老大难问题,为解决好无户口渔民的户口问题,安徽省各地由公安部门牵头,渔业主管部门配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尊重历史、体现自愿、结合安置”的原则,对暂时没有落户住址的设立临时集体户,补登户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待上岸安居工程完成后,再将渔民户口迁入安居房并消除临时设立的集体户。截至目前,全省摸排出312人无户口渔民,已完成户口补录289人,其余23人正在办理之中。

  从漂泊不定到居有定所,上岸渔民走进新生活

  已经落户东至县大渡口镇新深居委会的上岸渔民陈德建没想到,刚上岸住进政府帮助兴建的新家后,就迎来了省委书记张宝顺。张宝顺询问购房安家、就业社保等情况,得知陈德建不仅在镇上安了家,还做起了水产生意,高兴地说:“看到你们住房有保障、就业有门路,我们就放心了。”

  住,是上岸渔民遇到的第一件事情。如何安置上岸渔民的住房,安徽省拿出了很多办法。

  坚持渔民自愿、政策引导、因地制宜、方便渔民、就城就近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由所在地市、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尊重渔民意愿,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以调剂存量房、购房补贴、新建住房、廉租房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马鞍山市符合上岸安居条件的渔民有1603户,根据渔民实际情况和安置意愿,通过渔民自购商品房,自建住房(包括对自建住房维修加固),租赁或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集中统建渔民安置房等形式进行安置,做到了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为解决部分渔民一时拿不出安置房差价款的问题,全椒县创新政策,让渔民先行入住,扣除补贴资金后仍交不齐房屋差价的,政府先行为其办理渔户与政府共有房屋产权证,待渔民经济条件好转,交齐房屋差价后,将共有产权证更换成渔民个人房产证。全县91户渔民安置房中,有89户渔民办理了共有产权。

  上岸渔民有新居,这只是美好新生活的开始。因为,上岸安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方面形成合力、协同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解决,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既要细致,又要扎实。

  (作者为农业部渔业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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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这是 社会保障 具体实施 渔业局 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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