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事资讯新闻速递综合时讯

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为858万公顷 住宅用地占三成

2014-12-30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更多
   切换手机版

  国土部首度披露近五年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

  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为858万公顷 住宅用地占三成

  人民网北京12月30日电 (余燕明)截至2013年,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为858.1万公顷,其中城市面积占47%,建制镇面积占53%;在区域上,东部地区城镇土地面积占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的48%,中部地区占19%;地类上,住宅用地面积285.2万公顷,占全国城镇土地总面积的33.2%,工矿仓储用地237.3万公顷,占27.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8.8万公顷,占12.7%,交通运输用地104.9万公顷,占12.2%,商服用地60.2万公顷,占7%。

  这组数据来源于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今日发布的《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报告》,而这份载有全国城镇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的报告,也是国土部集成近五年时间首次对外披露。

  发布会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籍所所长姜栋进一步介绍,2009年—2013年全国城镇土地面积增加131.9万公顷,增幅为18.2%,年均增长3.6%,但增长速度总体呈逐渐放缓趋势。在全国城镇土地增加面积中,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增幅最大,分别为30.9%和29.5%,住宅用地增幅18.8%,基本与城镇土地面积总体增幅持平。

  “在全国城镇土地各类用地占比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比例偏高。2013年全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城镇土地总面积的12.7%,高于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5%-8%的水平。”姜栋说,“另外工矿仓储用地比例较高且增速较快。2013年我国城镇中工矿仓储用地占27.7%,且2009年-2013年增幅为29.5%,远高于城镇土地总体增幅。”

  据悉,为全面掌握全国城镇内部土地利用信息,从2009年开始,国土部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汇总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所有城市和建制镇。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工作以城镇地籍调查成果为依托,对城镇内部的每块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建制镇—县—市—省—国家”逐级汇交的方式,汇总形成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发布的《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报告》也形成了全国703个城市、18599个建制镇连续五年(2009—2013年)的城镇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成果,记录了全国城镇内部的土地利用状况。

  此外,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也发布了《2014年中国土地政策蓝皮书》,系统回顾了2014年出台的主要土地政策,对全年土地政策作了分析与评价,并预判2015年土地政策的基本走向。

  “今年的土地政策仍然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比如严格审核城市建设用地,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后备耕地资源不足的地方相应减少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郑凌志介绍说,比如今年发布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包括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等。

扫描二维码关注智农361公众号,了解更多农事资讯

手机长按二维码识别

[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万公顷 五年 建制镇 公共服务 公共管理
您可能喜欢的

友情链接

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