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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知识产权服务业指导意见出台

2012-11-29 作者: 罗丹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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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林业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这是我国第一部知识产权服务业指导意见。其中确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与科技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和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改善提供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成为高技术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领域之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指导意见》确定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发展的领域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等。同时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政策环境,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对经济的支撑作用,增强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的支撑作用,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试点示范,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

《指导意见》提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多元化,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人员结构优化,高端人才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和产值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明显提高。

《指导意见》包括5个部分,分别从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服务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知识产权服务业重点发展的领域,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据悉,《指导意见》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上述九部委共同制定的。

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特点是技术与知识密集,附加值高,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市场前景广阔,但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着力培育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了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步伐,先后公布了首批47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批复成立了苏州高新区、中关村等两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制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启动了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了知识产权服务高端实务培训班,为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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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智农人] 标签: 服务业发展 产业发展 科技创新 这是 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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