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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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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中日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10人到对方有关机构进行学习和研究,由接受方提供相关费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选派110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日本的综合科技竞争力在全世界名列前茅,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以及材料工程、汽车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制造、海洋工程等应用学科是其传统强项;农业、环境科学、医学、齿科等领域,也有较高水平的教育研究能力;汽车、电气、装备制造、动漫等产业高度发达。至今,日本共有21人获得诺贝尔奖,其中物理学奖9人,化学奖7人,生理学及医学奖3人,其他为文学奖及和平奖。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110人,其中文科约30人,理科约80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应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留学期限: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3. 选派专业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 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学费,提供奖学金资助(含预科)及往返国际旅费,其中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约14.3万日元/月,博士课程学习期间约14.5万日元/月。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留学期限(含预科)。2021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60个月奖学金资助;2021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54个月奖学金资助。

※规定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格,不提供回国旅费。

详情: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1225/20191225103513_8022.pdf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优秀在校学生或正式工作人员。1986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原则上于2020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6. 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四、申请办法
1. 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3月1日至1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
2. 准备申请材料
     按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详见附件)。请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校/单位审核后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并请受理机构于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评审及录取
     留学候选人须赴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校(以下简称留日预校)参加日语培训,时间最长为申请当年10月至第二年9月。已取得日语N2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如通过申请当年7月的提前赴日考试,仅须参加申请当年8-9月的专业日语培训;留日预校将在申请当年10月组织留学候选人(除提前赴日人员)进行日语分级考试,确定每个人所需培训学时。
    未按规定参加日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六、派出
     一般在2021年4月或10月初派出。
   具体申请条件、选派办法及材料准备请参考附件或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06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10-66093929   传  真:010-66093572     E-mail:ouyafei5@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流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3月1日前

申请准备

按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要求准备

 

2

3月1日-3月15日

申报

网上报名,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后寄(送)至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统一将申请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4月-5月

材料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子邮箱,注意邮件通知

4

5

评审

中日双方联合面试

 

5

6月-7月

第一次选考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中日双方评审结果确定留学候选人,并通过邮件通知第一次选考结果。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将直接邮寄给留学候选人本人。

7月中旬,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校发放日语培训通知

6

7月至9月下旬

申请留学院校

请持第一次选考合格证书自行联系留学院校

 

7

9月底

日语培训

留日预校根据日语能力分班考试的结果,决定留学人员的日语培训时间

不前往报到者,按放弃处理

8

9月底至来年1月

第二次选考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候选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录取结果

 

9

来年3月或9月

办理派出手续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

②办理签证、预订机票、领取报到证等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自行办理

10

来年4月初或10月初

统一派出

派出前自行联系日方接受院校和日方导师,通知赴日时间


 

附件: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中文材料(1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注:以上材料为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请打印后按要求由推荐单位的留学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并出具单位推荐公函(含文头、文号、公章)。
二、外文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申请表:①原件、复印件均须贴相片(近期2寸同版免冠);②年龄按2020年4月1日时的实际年龄填写;③研究内容须详细填写(可另附,并注明);④ 第7项学习时间计算,请每学期按半年,每学年按一年;⑤外语能力为申请时外语水平;⑥第12项请选择“博士课程”;⑦第13项赴日时间请选择“10月赴 日”;⑧原件、复印件落款处均须手写签名;
2.研究领域及赴日研究计划:条理清晰详细可行,硕士导师或专家签字;
3.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4.硕士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交预毕业证明)
5.推荐信-1:硕士期间的院系领导或指导教师填写;
推荐信-2:供职单位领导填写(在校学生无需提交);
6.体检证明:请医院按固定表格填写,签字盖章。(温馨提示:对医院的等级没有要求,体检结果可能不能当场拿到,请先行体检同时准备其他材料);
7.硕士论文摘要或已发表论文摘要(如无可提交研究计划):篇幅为A4纸一页,需导师签字;
8.个人简历:篇幅为A4纸一页;
9.外语能力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但面试语言为英语或日语(自选语种);
10.美术、音乐等专业可另附作品照片或节目录音(只需一份)。
※注:1)以上外文材料统一用英语或日语填写;自己填写部分,请使用与原表不同的字体和字号以示区分;不可改变申请书及附件的页面格式和页数,如空白处不足,可另附纸张;
2)成绩单、毕业证或学位证(材料3、4)均需提供翻译件,且中译文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严格按1-9顺序装订成册,第1-9的单项材料不要再用订书针、回形针、信封等(原件册首页右上角注明original) ,以方便专家审核材料,材料3、4按先中文后译文顺序;
4)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人员给予面试资格,面试后四册材料将全部递交日方,请自留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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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sha] 标签: 项目 博士生 科学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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