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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1年起取消在港澳台地区学习证明
教育部近日发布公告,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以简化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办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学习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和生活。公告中称,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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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pa361.com/t/202011/155125.shtml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