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余姚市2019年度粮食产销政策出台。余姚市将紧紧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这条底线,把稳住粮食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大力实施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着力推动粮油产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
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不低于100元的补贴,其中市财政每亩承担50元。
同时,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早稻每50公斤补贴8元,小麦每50公斤补贴7元,中晚稻每50公斤补贴5元,补贴资金由宁波市和本市按各50%比例承担。对订单生产粮食种子的大户,也按上述标准享受收购环节补贴,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补贴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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