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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种业的12件大事

2016-12-15来源:金玉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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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修订的《种子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改革了品种审定登记退出制度,改革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强化了种业科技创新和发展扶持保护制度,完善了种质资源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完善了监管执法制度,强化了法律责任,对种业将影响深远。
      2.与《种子法》配套的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生产、经营两证变为生产经营一证;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等要求取消,增加品种要求;办证在经营所在地;全国经营证(育繁推一体化)下放到省;经营不再分装的种子由办证改为备案。放权简政意识明显!
      3.与《种子法》配套的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公布,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自2016年9月18日起施行。为种子监管提供了锐利的武器!违规经营者当小心! 
      4.与《种子法》配套的新修订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改革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建立了强制性品种退出制度。《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
      5.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16年7月6日下发《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以科学指导、规范同一适宜生态区省际间品种引种工作;多数省市自治区出台“引种办法”。品种的“地方壁垒”被撤出!
      6.首批水稻绿色通道试验品种通过国家品种审定委员审定,仅隆平高科就多达17个。这件大事连同上面两件大事告诉我们,品种井喷时代即将来临!高校科研机构的育种将受冲击!福兮?祸兮?时间会告诉你!
      7.“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被《“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继续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6-7-28),并明确“推进新型抗虫棉、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等重大产品产业化”。种业的科技“红利”有望在中国得到释放,先知先觉的玉米种业公司会来一个“小阳春”。
      8.“种业自主创新” 被《“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列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2016-7-28),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发展规划》列入新的一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6-12-8)。又有一大批种业公司获得国家的长时间大剂量“输血”。
      9.企业收购兼并高潮迭起。最为耀眼的是:(1)2月3日,中国化工和先正达宣布:中国化工将以430亿美元的全现金报价,收购先正达公司100%股份。(2)1月12日,隆平高科完成定向增发,其中,中信兴业投资、中信建设和信农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到18.79%,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信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财政部。(3)隆平高科10月28日公告,公司拟以2.11亿元收购广西恒茂51%股权。与广源种业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利用双方优质资源和产业优势,联合开发东北水稻种业市场。与江淮园艺主要股东合肥江淮园艺研究所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书》,由交易对方出让江淮园艺51%股份给公司。其他收购兼并消息不断。中国正式敲开“全球种业十强”的大门!
      10.中国种子协会认定57家“2016年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与2013年相比,前10家相对稳定,2013年的后46家中有13家退出,2016年新进14家,达57家。
      11.种子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制种面积、产量双双大幅增长,玉米在20%以上,水稻在10%以上,需求可能呈减少趋势,库存可能再创新高。
      12.种业公司“破产”、“老板跑路”、“资金链断裂”,不时现于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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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ng] 标签: nbsp 种业 品种 农作物 种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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