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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八条规定给中小学生和家长“减负”

20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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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北京市中小学开学第一天,北京市教委出台的八项减负规定无疑是中小学生收到的最好礼物。昨天来自各区县教委的消息,根据规定,新学期开始,小学低年级学生从过去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此外,中小学也不许给家长留“家庭作业”。

    在此次“八条规定”中,对比以往,在“中小学作业量”的规定上,市教委给出了明确的要求。据区县教委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初中生,北京市规定“家庭作业每天不超1.5个小时”,对于小学生,低年级学生也由以往规定的“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变为“不留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规定还跟以往保持一致。 在此次规定中,市教委还特别要求各中小学不许给家长留“家庭作业”,之前有很多家长叫苦不迭,表示学校让他们给学生印试卷、抄作业等各种事情。

    八条规定具体为: 1.小学生每天不能超过6节课。2.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3.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4.小学不得组织期中考试。5.禁止公办教师有偿补课。6.所需教辅书籍学校免费提供。7.竞赛成绩不作为入学依据。8.课业负担将全面监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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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标签: 家长 规定 出台 作业 教委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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