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台湾高校开始在大陆正式招生,大陆学生在台湾学业期满获得台湾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大陆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并可以作为大陆认证学位的依据和深造及就业的有效证明。
据了解,大陆方面认证的范围是学生在台湾高校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论文答辩合格后取得的台湾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同时经过认证的学位证书也可作为学生返回大陆后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就业以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证明。大陆相关部门规定,学位认证时,必须提供在台湾高校获得的繁体中文学位证书以及完整的,正式的繁体中文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在台学习期间的居留证明。
大陆教育部门还规定,以下教育形式不在认证范围: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结业证书;
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四,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五,台湾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